各有关企业: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2018〕405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电商应用主体、集聚区发展、电商发展优势、电子商务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人才培训六大类项目专项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来符合《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2018〕405号)文件精神的项目。
2、依法在德化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注册地、开户行(结算地)均在德化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
3、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纳入县政府统计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且能按规定向工信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5、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黑涉恶的,不予支持。
(二)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德化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
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2);
4.需提供县统计局出具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政府统计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证明材料,(附件3);
5.项目申请报告(内容需包括企业简介、项目情况、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7.所有涉及网上销售额数值认定的,申报单位均需要到工信商务局电商办现场打开后台数据平台,供工信商务局电商办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确认并拍照存证,照片作为申报证明材料依据之一。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材料请用A4纸简装成册,加盖公司印章及边缝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式3份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上报县工信商务局电商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企业自行发送至jmj@dehua.gov.cn,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二)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县工信商务局和县财政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2年内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2018〕405号),《2018年德化县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德化网(www.dehua.net)、德化县电子商务协会网(www.dheca.cn)自行下载查阅。
联系人: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罗良鹏
联系方式:23522778 13600715393
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2、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8年县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