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9-12-09 10:04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陶瓷产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德政〔2018〕1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成长型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需是2018年度主营业务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主营业务纳税持续增长、近两年主营业务纳税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的陶瓷企业。近两年复合增长率=
保留1位小数。(注:N=2018)
2、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①有到期未验收科技项目的(不包括已提交验收材料待验收项目);
②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③被县加强陶瓷行业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列入“黄牌”警告、“红牌”警告以及“黑名单”的。
二、申报材料
1、德化县成长型企业申请表;
2、2018年度成长型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主营业务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送县科学技术局综合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18176075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支持措施
对通过认定的2018年度成长型企业,按上一年度支付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县科学技术局综合股
电话:0595-23514591
地址:德化县科技园科技大楼5楼
附件1:德化县成长型企业申请表.docx
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